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雷鸣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较上年度期末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4.48亿元,较期初增加65.03亿元,主要系:一是汛期公司发售电量较多且电费回收具有一定的滞后期;二是本报告期并购秘鲁公司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14亿元,较期初增加2.46亿元,主要系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股利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29.71亿元,较期初增加125.11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了GDR,所募集资金跨月到账,暂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83.54亿元,较期初增加183.19亿元,主要系并购秘鲁公司形成的待分摊溢价款所致。
5、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较期初变动,主要系:一是本报告期并购秘鲁公司;二是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重分类所致。
6、带息负债期末余额1,508.37亿元,较期初增加294.03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短期带息负债增加所致。其中: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53.9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74.02亿元,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60.06亿元;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60亿元,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25.62亿元,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67.81亿元。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8.71亿元,较期初增加17.65亿元,主要系汛期发电收入增加,应交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8、预付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秘鲁公司所致。
(二)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投资收益同比增加7.48亿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36亿元,主要系公司所持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3、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秘鲁公司所致。
(三)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00.39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收购秘鲁公司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86.75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因并购秘鲁公司取得境外借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于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权行使前,本次发行的GDR共计69,100,000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691,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2,691,000,000股。
因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部分行使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超额配售权,公司额外发行5,085,923份GDR,对应的基础证券为50,859,230股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41,859,230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股数量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中国三峡集团2019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自2020年4月13日开始进入换股期,有投资者发生换股行为所致。)
2(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为本公司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公司本次发行及本次超额配售的GDR自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至2021年1月27日(伦敦时间)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0-07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4人,实到1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补选张星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星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星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谢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办市政职能移交所涉及公路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的议案》
同意将溪洛渡、向家坝电站总长约137.39公里公路,以无偿划转方式,全部移交至公路所在地人民政府(昭通市、凉山州和宜宾市)或其指定接收人。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张星燎,男,1971年1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长江电力财务部综合财务主任、副经理,长江电力财务部副经理兼湖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长江电力财务部副经理兼湖北大冶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长江电力副总经济师兼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三峡集团资产财务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长江电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 谢俊,男,1969年1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长江电力三峡电厂电气维修部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中国三峡集团机电工程部三峡机电安装项目部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长江电力三峡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现任长江电力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三峡电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兼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3. 陈辉,男,1975年1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长江电力三峡电厂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溪洛渡电厂筹建处生产管理部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兼生产管理部副主任,溪洛渡电厂副总工程师兼生产管理部副主任、总工程师兼生产管理部主任,乌东德与白鹤滩电力筹备组副组长,白鹤滩电厂筹建处主任。现任长江电力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三峡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0-07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5日
至2020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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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0月3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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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
4、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预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预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2215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高震 邮 箱:cypc@cypc.com.cn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3
(二) 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2、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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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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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