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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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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耿俊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亚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未达预期,根据公司与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公司进行补偿。在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及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后,公司一直催告并催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补偿义务,并就补偿事宜与业绩承诺方保持密切沟通协商,但业绩承诺方仍未履行其补偿义务。

2018年5月31日,因业绩承诺方未履行其补偿义务,公司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业绩承诺方支付业绩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26,574.93万元(详请见《重大诉讼公告》,临 2018-037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款5,565,052.65元(详请见《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0-041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方”)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匠”)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00万元、4,200万元、5,000万元。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上海科匠2017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需按照协议的约定以股票、现金等方式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并返还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现金分红,上述业绩补偿款、现金分红款返还等合计金额为264,380,615.07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款5,565,052.65元(详请见《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0-041号)。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0-056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会议发出通讯表决票9张,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关于增加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增加投资额度20,000万元,将证券投资额度提升至不超过4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预算额度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曾于2020年1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决定公司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公司拟增加投资额度20,000万元,将证券投资额度提升至不超过40,000万元,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额度内;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范围

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权益型资产的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合法合规的投资品种等;也可以用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包括债券型基金、国债,金融债等投资品种;以及现金类资产的投资,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和期限小于7天的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财通证券股票处置、天明环保土地收储进展、安徽蓝天环保土地收储进展)的资金回笼进度情况,分期分批投入。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此次公司证券投资额度调整后,不超过40,000万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事项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成立专门的证券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工作小组主要由财务部、证券部的专业人员组成,通过制定科学的证券投资方案,并实时关注和分析证券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岗位分离操作:投资决策、买卖操作、资金管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

(3)公司将对证券投资资金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安排专门财务人员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及时对资金进行对账。

(4)监督、检查和汇报: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可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利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价值,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公司将根据内控制度来降低潜在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三、 备查资料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0-057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签订《收储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省信雅达蓝天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环保”)于近日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根据该合同,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向蓝天环保支付20,711.06万元,用于对蓝天环保拥有的位于合肥市庐阳经开区阜阳北路以东、天水路以南的一宗土地(以下简称“地块”)实施收储。

● 本次收储动迁协议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收储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2020年10月9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拥有地块收储的议案》,2020年10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收储情况概述

● 蓝天环保于近日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根据该合同,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向蓝天环保支付20,711.06万元,用于对蓝天环保拥有的阜阳北路以东、天水路以南地块实施收储。

本次收储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收储动迁的相关方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安徽省合肥市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在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存量土地收购、集体土地统征和土地开发等。

经自查,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被收储土地及房屋的基本情况

蓝天环保此次被收储房产位于合肥市庐阳经开区阜阳北路以东、天水路以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8,107.16平方米(准确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合庐阳国用(2013)第006号,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24,411.16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24,411.16平方米。

(二)收储的补偿作价情况

本根据合肥市土地收储政策,经合肥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蓝天环保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贰亿零柒佰壹拾壹万零陆佰元整万元(小写20,711.06万元)。

四、收储的主要条款和内容

(一)合同主体

蓝天环保(以下简称“乙方”)及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二)交易价格

根据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20,711.06万元的收储补偿款。

(三)支付方式

甲方按分期方式以现金支付乙方土地收储补偿款。

1、第一期 人民币6,213万元,付款条件:双方签订本合同,乙方将土地证原件移交甲方,修建封闭围墙,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收购地块内3号车间拆除完毕,经现场确认后60日内;

2、第二期 人民币10,355万元,付款条件:2021年7月30日前,乙方将收购地块内房屋拆除完毕,垃圾清运干净并注销房产证,经现场确认后60日内;

3、第三期 人民币4,143.06万元,付款条件:乙方看护地块至上市成交,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移交给竞得人后60日内。

(四)其他安排

1、交付标准

乙方向甲方交付土地时,须达到以下净地标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1)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红线外通道路,并具备水、电、气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

(2)地上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规划要求保留的除外);地块内的杆线已迁移,无架空线及其他障碍物;建筑垃圾及土方已清运完毕,并清理至自然标高。

(3)地下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暗渠(涵)等隐蔽设施已按规定改造或清理完毕。

(4)涉及人防工程的,已提交现状勘测位置分布图和详细点位坐标等相关资料,并取得人防主管部门书面处理意见。

(5)已按有关规定修建封闭围挡。

2、乙方将地块拆除干净,垃圾清运完毕,并无偿看护至土地上市成交后60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按上述交付标准约定向甲方交付土地。交付土地时,须结清使用土地期间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各项费用。

五、本次收储动迁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被收储土地系蓝天环保闲置厂房,因此此次收储不会对蓝天环保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目前公司预计此次蓝天环保拥有的土地被收储事项对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在9,000万到10,000万之间,具体金额尚不明确。上述土地收储将产生税收,目前尚未经有关税务机关的最后核定。此外,公司需要根据上述土地具体的实施收储情况以及协议补偿费收取的时间,来核定相应会计年度的净利润金额。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的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571 公司简称:信雅达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