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杜应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为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建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应流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寿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0 号)核准,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207,74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799,983.2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0,481,616.5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18,366.62元。截至2019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7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40,441.65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14,869.8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使用25,571.8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90.19万元,加上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用的净额9.36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99.5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1、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应流股份以18,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国元证券对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3308 公司简称:应流股份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阳丽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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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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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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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资公司情况
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采埃孚中国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采埃孚中国共同签署《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建立卧龙采埃孚汽车电机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相关注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资产处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处置上述土地的交易事项。公司子公司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南阳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支付的17,354.63万元补偿款。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建成
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580 公司简称:卧龙电驱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构成与上年末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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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樱
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0-03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2015年修订)》要求,特此公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相关经营数据。
1.2020年1一9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8.85万平方米。
其中2020年7一9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8.85万平方米。
2.2020年1一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58.1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3.67万平方米。
其中2020年7一9月,公司无新开工和竣工项目。
3.2020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02亿元,同比减少98.45%。
其中2020年7一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02亿元,同比减少1.64%
4.2020年9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124.9万平方米;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租金总收入5.07亿元,同比减少7.63%。
其中2020年7--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的租金总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9.98%。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代码:600895 公司简称:张江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