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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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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莉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0-3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 数量或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股-3亿股或27亿元人民币。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9元。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股份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符合《回购细则》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稳定的投资者结构,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干部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从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0月28日。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9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低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A 股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后实施期间,综合公司股票(A 股)价格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7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7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亿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3.15%。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或激励计划未实施并全部注销,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12.2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14.75亿元,流动资产300.25亿元,资产负债率58.08%。假设本次回购资金27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7%、12.57%、8.00%,占比较低。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预计每股不高于人民币9元(含),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向市场展示出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及员工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承诺,将有效增强投资人信心,提振股价,从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有利于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公司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向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股份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所必需的内容。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0月 31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0-3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从公司基本情况、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重大事项,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未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关闭1家Bravo店以及61家mini店的议案

公司拟关闭1家Bravo门店以及61家mini店,其中1家Bravo门店系因销售业绩差等原因关闭, 61家mini店因亏损及公司经营调整等原因关闭,本次闭店预计损失4358.40万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1.5亿-3亿股。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低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从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提议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一点半在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588弄中骏广场一期21号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一楼路演室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0-37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 实际到会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振铭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从公司基本情况、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重大事项、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未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1.5亿-3亿股。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低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从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0-39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588弄中骏广场一期21号楼(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一楼路演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

至2020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见 2020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左海总部前台

(三) 登记方式

拟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准备符合以下条件文件的PDF合成版,发至公司邮箱:bod.yh@yonghui.cn办理股东大会报名登记手续,

请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发送邮件:

邮件主题与文件格式命名:股东姓名+参会人员姓名+手机联系方式

姓名 + 参会方式(投票/列席)+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 + 手机联系方式,以及下列文件的PDF格式作为邮件附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参会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规定的登记文件的纸质版交与会务人员查验及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为了环保及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资者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933 公司简称:永辉超市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