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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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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彭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比上年末减少6.56亿元,主要是公司加大电费回收力度,应收售电费期末较上年末有所减少;

(2)在建工程期末比上年末减少3.89亿元,主要是公司投资的绥宁宝鼎山风电二期项目以及益阳北港长河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在当年投产转固;

(3)短期借款期末比上年末减少11.74亿元,主要是公司调整融资结构,减少部分流动资金借款;

(4)应付票据期末比上年末减少3.97亿元,是公司按期支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上年末减少14.51亿元,是公司当期归还了到期的带息负债款;

(6)长期借款期末比上年末增加15.46亿元,主要是公司调整融资结构,增加部分长期资金借款;

(7)长期应付款期末比上年末增加7.43亿元,是由于公司当年新增的融资租赁业务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2020年9月12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中证报和上证报的《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等。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规范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

1.不迟于3年内将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华银电力。

2.大唐集团拟注入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

(2)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

(3)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上市条件,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3.履约方式及时间

公司向大唐集团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购买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为兑现承诺,公司董事会召开201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九项事关重组资产的议案,启动资产整合工作。2015年6月26日公司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21号),目前重组事项已完成(详见2015年9月30日中证报、上证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现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电力资产尚有:1.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600MW。大唐集团参股49%。2.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1.9 MW。大唐集团控股66.23%。

由于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唐集团参股企业,虽然经营业绩有所好转,但其设备陈旧,资产负债率过高,持续盈利能力难以满足资产注入的要求,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很小,且存在股东人数分散难以确权的问题,故上述两项资产暂不能满足资产注入的要求。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勇

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3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5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霍雨霞、柳立明、王明恒、梁翠霞、郭世新、曹坤龙、肖军共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3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合作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宽筹资渠道,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公司)拟签订《金融合作服务框架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

一、关联方概述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本公司53.53%的股份(含全资子公司耒阳电力持有股份),资本控股公司为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资本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资本控股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是大唐集团按照国资委指导精神和金融产业管理规划要求设立的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资本控股公司下属子企业包括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产自保险有限公司(批筹)。资本控股公司致力于推动大唐集团金融产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创造效益,为大唐集团主业发展提供服务,为大唐集团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助力。

三、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与资本控股公司均为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由资本控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一是可获得在同期金融市场上更有竞争力的资金价格,可提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时的议价能力。二是资本控股公司对公司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可提供较其他金融机构更具专业性、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为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三是该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资本控股公司在《金融合作服务框架协议》中约定,资本控股公司拟于2020年及合同有效期内每年为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累计不高于20亿元人民币的直接融资租赁业务、累计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业务、累计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不高于2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帮助公司及所属单位有效盘活资产,获得流动性资金支持。资本控股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或类似业务企业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等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同期向大唐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等业务费用水平。协议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上述金融服务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重资产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可充分发挥资产利用效率,增加资金筹措来源,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框架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 年第6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 月31 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3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6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彭勇、刘全成、刘睿湘、徐莉萍、彭建刚、谢里、刘冬来、刘智辉、刘建龙、罗建军共10人参加了会议,董事李震宇因故不参加本次会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合作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744 公司简称:华银电力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