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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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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雪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金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事项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1,479,961股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0年7月22日,公司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2、继续收购普诺威15%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与朱小红、马洪伟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关于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806.50万元继续收购普诺威15%股权。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普诺威55%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相关股权交割手续正在办理中。

3、可转债发行及上市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886号”文同意,公司1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崇达转2”,债券代码“128131”。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崇达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4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4,949.5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6,215.7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15.71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万元)。

(2)公开发行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崇达转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400万元的余额138,600万元,已于2020年9月1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账号为74977400174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938.5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99,102.8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02.81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97,000.00万元)。

2、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单位:万元)

(1)公开发行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崇达转债)

(2)公开发行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崇达转2)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6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382.13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置换事宜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7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82.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30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3,382.13万元人民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400万元的余额138,600万元,已于2020年9月1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账号为74977400174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4.00亿元,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140.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0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242.06万元,现拟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10月1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382.13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3,382.13万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851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382.13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82.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5日出具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851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1)崇达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崇达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崇达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崇达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4)崇达技术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崇达技术使用募集资金13,38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851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0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400万元的余额138,600万元,已于2020年9月1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的存储专户,账号为74977400174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已开设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分别在以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公司经批准的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已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增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8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