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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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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淑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1、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分公司欧亚商都、子公司超市连锁及其他分子公司收到的稳岗、贴息等补助;

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公司转让子公司净月购物中心股权取得的收益。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

1、应收账款较期初降低55.0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上年末应收货款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长832.21%,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欧亚卖场购买吉林银行股权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128.42%,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资产款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较期初降低46.44%,主要原因是:本期商品采购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5、预收款项较期初降低97.68%,主要原因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6、合同负债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降低83.96%,主要原因是:上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到期偿还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87.62%,主要原因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合同负债已收的待转销项税额转入所致;

9、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完成北金所“2020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募集资金5亿元;

10、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35.04%,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较同期降低54.64%,主要原因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对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综合卖场、连锁超市联营模式的销售收入由原来的总额法确认改为净额法确认,如按同期可比口径,本期营业收入为110.73亿元,同比下降11.08%,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

2、营业成本较同期降低65.19%,主要原因是:同上;

3、其他收益较同期增长858.2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同期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较同期增长816.5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转让子公司净月购物中心股权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同期降低108.75%,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持有的股票市值降低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无资产处置收益,同期为子公司欧亚卖场资产处置产生的损失;

7、营业外支出较同期降低37.74%,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较同期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同期降低49.23%,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降低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降低24.18%,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本期转让子公司净月购物中心股权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121.96%,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转让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2020年5月20日,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按程序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整体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同意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零售连锁行业及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公司95%股权,剩余股权择机转让。

详见2020年4月30日、5月21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0-016、022、024号。

报告期,公司收到了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公司在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标的公司95%股权(23,450万元股权及5,050万元认缴出资),截止挂牌公告期满后,中东房地产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格26,967.50万元人民币。据此,2020年8月5日,公司与中东房地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详见2020年8月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0-031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一04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30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一)公司本部综合授信额度222,000万元,其中:

1、基本授信额度20,000万元,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于离岸直贷)、商票保贴,担保方式为信用。

2、存量债券承销专项授信额度172,000万元,用于公司“中市协注[2018]MTN615号”项下中期票据发行以及“中市协注[2018]SCP291号”项下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度有效期与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保持一致。

3、特定权限业务额度30,000万元,用于办理分行授权书范围内的特定权限业务。

(二)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综合授信额度40,000万元,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于离岸直贷)、商票保贴,担保方式为信用。

(三)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于离岸直贷)、商票保贴,担保方式为保证,由公司本部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四)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特定权限业务额度30,000万元,专项用于保贴商票项下票据贴现业务,保贴人为公司本部、欧亚卖场、超市连锁,贴现资金用于企业营运资金周转。

上述第(三)项授信额度使用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欧亚置业)、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春欧亚置业)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个人住房及商铺按揭贷款业务,提供按揭贷款总额度2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四平欧亚置业、珲春欧亚置业承诺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未办妥并交付前,拟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是正常的商务条件。具体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额度如下:

(一)四平欧亚置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铁东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15,000万元;

(二)珲春欧亚置业向中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珲春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3,000万元;

(三)珲春欧亚置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珲春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5,200万元;

(四)珲春欧亚置业向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2,8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四平欧亚置业、珲春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止。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四平欧亚置业、珲春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详见2020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0-042号。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一04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26,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欧亚置业)、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春欧亚置业)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个人住房及商铺按揭贷款业务,提供按揭贷款总额度2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四平欧亚置业、珲春欧亚置业承诺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未办妥并交付前,拟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是正常的商务条件。具体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额度如下:

1、四平欧亚置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铁东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15,000万元;

2、珲春欧亚置业向中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珲春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3,000万元;

3、珲春欧亚置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珲春支行,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5,200万元;

4、珲春欧亚置业向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房屋按揭额度2,8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符合正常商务条件的购买四平欧亚置业、珲春欧亚置业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房地产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四平欧亚置业、珲春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王哲、张义华、张树志事前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子公司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四平欧亚置业、珲春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止。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7,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82%。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2、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一04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长春欧亚MTN001,债券代码:101801288.IB)付息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8长春欧亚MTN001

4、债券代码:101801288.IB

5、发行总额:10亿元

6、债券期限:3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70%

8、付息日:2020年11月5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焕楠

联系方式:0431-87666859

2、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春婷

联系方式:0431-80835856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一04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新增或关闭门店的情形。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本报告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综合卖场、连锁超市联营模式的销售收入由原来的总额法确认改为净额法确认。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697 公司简称:欧亚集团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