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牟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义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16日,公司(原告)就与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良宾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良宾停止侵权、返还财产,将侵占公司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权及其孳息、配送股、转增股、已分配红利返还公司。2019年8月30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川民初52号之二,该案需以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复议之诉为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详见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追偿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1号),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号),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号)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凉山中院”)在执行(2008)川刑终字第811号刑事判决过程中,裁定冻结记载于涪陵投资集团名下的5000万股华西证券股份及收益,后涪陵投资集团于2019年3月向四川凉山中院提出执行异议,四川凉山中院于2019年4月作出裁定,驳回了涪陵投资集团的异议请求。后涪陵投资集团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了复议申请;经四川省高院审查后认为原执行裁定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并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2019)川执复170号执行裁定,将该案发回四川凉山中院重新审查。
2020年1月14日,公司收到四川凉山中院就涪陵投资集团在该院提起的执行异议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34执异13号,裁定:一、撤销本院(2018)川34执恢15号执行裁定;二、解除对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收益的冻结措施。
公司不服四川凉山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于2020年1月17日通过四川凉山中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复议申请书》,请求四川省高院撤销四川凉山中院(2019)川34执异13号执行裁定,继续冻结涪陵投资持有的华西证券股份及收益。2020年6月,公司收到四川省高院(2020)川执复4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34执异13号执行裁定”。上述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号),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号),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号)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2020年10月15日,公司代理律师接到四川省高院电话通知,该院定于2020年10月30日开庭审理公司诉涪陵投资集团、张良宾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案件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客观政策性调控和区域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一是公司销售电价持续承压,国家政策多次下调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清理取消部分规费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形成重大影响。二是受环保政策的影响,网内季节性负荷基本关停,其他用电负荷增量也远低于省内平均水平。三是受下泄生态流量政策影响,网内自有及并网小水电发电出力不足,丰余枯缺矛盾更加严重,存在外购大网电量同比大幅上升,影响购电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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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0-04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0-04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505 公司简称:西昌电力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安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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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存在逾期银行借款8.00亿元、逾期应付利息2.43亿元、逾期未缴税费0.43亿元、逾期未缴社保1.69亿元。
对于逾期银行借款问题,其中在渤海银行太原分行的逾期债务本金余额为0.26亿元,公司已与渤海银行太原分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目前正在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至报告期末的余额为0.05亿元。其余7.95亿元均为在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逾期债务,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方式。对于逾期社保问题,自2019年起公司已不再新增社保欠费,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一次性给予缴清社保欠费,并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逐步清缴旧欠。对于逾期税费问题,公司也在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逐步清缴欠税。
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来看,随着钢铁、焦化行业和市场的逐步回暖,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已有显著改善,未来随着公司采取的后续改善措施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0一04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现将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第三季度(7一9月),公司共生产焦炭59.49万吨,销售59.73万吨,实现产品收入9.12亿元,平均售价为1,527.38元/吨(不含税);生产H型钢产品39.19万吨,销售38.90万吨,实现产品收入13.09亿元,平均售价为3,364.97元/吨(不含税)。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ST安泰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德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德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黎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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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
一、新增股份上市事项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 340,444,114 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24,629,168 股股份、向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24,629,168 股股份、向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67,108,013 股股份、向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67,108,013 股股份、向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发行 67,108,013 股股份、向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发行 46,975,609 股股份吸收合并浙建集团。同时,浙建集团持有的公司 103,462,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上述所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4月24日上市。
二、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4月2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1,340,098股。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完成办理,并于取得了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三、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1,340,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该事项已于2020年7月24日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四、拟变更注册地址事项
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为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状况的更加匹配,公司决定拟变更注册地址,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五、拟筹划对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的事项
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筹划对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的议案》,经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子公司层面引入外部投资者,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拟筹划对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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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德法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多喜爱 公告编号:2020-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