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10月30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78.20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35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0年9月15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年9月28日
2、授予数量:178.20万份
3、授予人数:135人
4、行权价格:11.73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
上述考核标准A级为90分以上(含),B级为80-89分,C级为60-79分,D级为59分以下(含)。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有关登记信息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金桥信息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567、0000000568、0000000569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0年10月30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和数量:
■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8日,首次授予的178.2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63.02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30日,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民和生物(证券代码:836448)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民和生物申请股票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尚需提交其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和生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蓬莱市司家庄村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延淼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6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6日
经营范围:粪污沼气发电;生产销售: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沼液、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零售:化肥;粮食、蔬菜、水果及坚果、茶叶、肉类产品、蛋类产品、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
■
二、民和生物终止挂牌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民和生物基于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发展规划,主动申请股票在新三板终止挂牌。民和生物在新三板终止挂牌事项不会对公司及民和生物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事项
民和生物申请在新三板终止挂牌事项尚需民和生物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希民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00,000.00元(含5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上述议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0.00万元(含本数)。董事会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公司相关防范措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稿)》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00,000.00元(含5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上述议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公司相关防范措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编制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公司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能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决定调减募集资金总额,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的主要修订如下:
■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
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投入期和市场培育期,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997.38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假设一: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20%;
(2)假设二: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持平;
(3)假设三: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20%。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1月完成,且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外影响股本的其它因素。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算财务指标,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的发行数量、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假设不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二)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参见《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80万套父母代种鸡养殖、新建孵化场项目和熟食项目。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饲料、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利用鸡粪进行沼气发电,并利用沼气发电的副产品开展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形成了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生产销售、肉鸡饲养、屠宰加工、饲料生产与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并形成了“鸡一肥一沼一电一生物质”的循环经济业务链。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使公司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向下游延伸,有助于拓宽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积累了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积极开拓市场。
1、技术储备
在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和商品代肉雏鸡孵化方面,公司已具备多年生产经验,在肉鸡的繁育方面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和成熟的经验。公司自主研发的“肉用种鸡全程笼养新技术开发”,“鸡鲜精稀释及冻业技术研究”,“商品肉鸡全程笼养技术研究”,并在饲养中采用“三阶段全进全出”的饲养工艺、“联栋纵向通风鸡舍”配套饲养设施及人工授精、鸡精液稀释等专有技术,改变了传统平养模式普遍存在的肉种鸡成活率低、限饲困难、受精率低、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公司生产中的诸多养殖技术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在熟食及肉制品加工方面,公司已建立了自己的小规模熟食加工生产线,拥有油炸、炭烤、调理、卤煮、蒸烤等多品类产品的生产制作能力,涵盖鸡肉类、海鲜类及不同肉类的组合产品;公司熟食业务经过若干年的经营和开发,已具备一定的熟食研发和加工的技术基础。随着加工设备和人员投入规模的加大,公司有望基于现有技术基础迅速完成从小批量加工到大规模生产的转变。
2、人员储备
在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和商品代肉雏鸡孵化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人才梯队和完善的人员培养体系,可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运行。
在熟食及肉制品加工方面,截至目前,民和食品熟食品业务团队人数为82人,主要为生产与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熟食制品加工项目投建后,将以该团队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人才引进和团队扩建。
同时,公司目前从市场上引进具备国际知名食品加工企业从业经验、具备一定客户资源的经营团队,未来负责肉制品加工项目的管理运营。目前已入职18人,现阶段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筹建及市场调研等工作,后续相关的人才也在逐渐到岗过程中。
3、市场拓展能力
在商品鸡销售方面,2017至2019年度,雏鸡销售金额分别为39,666.40万元、96,958.06万元和225,746.58万元,销售额稳步增长。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和销售网络,市场拓展能力良好。
在熟食及肉制品销售方面,民和食品凭借母公司的原材料供应优势,同时严控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通过了“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欧盟“GAP”食品认证、“HACCP食品加工企业”认证等。经过10余年的经营发展,在鸡肉制品行业建立了较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民和食品”获得了“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中国放心食品品牌”、“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等荣誉称号。
公司已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客户涵盖餐饮公司、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市场、商超以及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团膳客户,为未来熟食品的规模化销售建立了广泛的渠道基础。此外,公司将引进业内资深团队,进一步拓展销售网络,开拓新的客户。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良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填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非公开发行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及经济政策环境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积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4、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切实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宪法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宪法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人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46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股东张中协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981,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86%。其中3,185,300股来源于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5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796,325股来源于认购海鸥股份配股公开发行的股票,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8月5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25,1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注:以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发生时本公司股份总数(9,147万股)为基数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张中协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张中协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每12月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须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张中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张中协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1,636,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进行的送股、转增所得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郭茂先生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总股本0.8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占总股本0.8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占总股本0.8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的《计划减持再升科技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
1、郭茂先生“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是公司2014年度、2016年半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
1、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股东不得进行减持;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郭茂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关于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减持: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③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总数的2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总数的40%;④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所持剩余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