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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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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蟠科技

股票代码:6039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石俊峰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朱香兰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47号3幢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龙蟠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石俊峰先生:境内自然人,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朱香兰女士:境内自然人,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与石俊峰先生系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47号3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美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朱香兰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80268188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3-10-25 至 2033-10-24

主要股东情况:

注:南京贝利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京美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南京贝利的普通合伙人,由石俊峰和朱香兰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石俊峰先生与朱香兰女士系夫妻关系,朱香兰女士控股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贝利”),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和南京贝利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因股权激励授予、回购注销、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95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公司股权激励及利润分配导致持股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上市流通,当时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石俊峰先生持有105,487,200股、朱香兰女士持有11,715,600股、南京贝利持有13,026,000股,合计持有130,228,800股,持股比例为62.1000%。

2018年3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37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11,720,000股。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不在此次股权激励名单内,其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30,228,800股,持股比例为61.5099%,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减少1.1001%。

2018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转增42,344,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54,064,000股。石俊峰先生持有126,584,640股、朱香兰女士持有14,058,720股、南京贝利持有15,631,200股,合计持有156,274,560股,持股比例为61.5099%。

2019年6月5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8,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4,064,000股变更为253,896,000股。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56,274,560股,持股比例为61.5506%,持股比例增加0.0407%。

2019年6月20日,公司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转增50,779,2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04,675,200股。石俊峰先生持有151,901,568股、朱香兰女士持有16,870,464股、南京贝利持有18,754,440股,合计持有187,529,472股,持股比例为61.5506%。

2019年9月6日和2020年3月11日,公司分别注销限制性股票2,062,080股和1728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4,675,200股变更为302,595,840股。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87,529,472股,持股比例为61.9736%(石俊峰持股50.1995%、朱香兰持股5.5752%,南京贝利持股6.1988%),持股比例增加0.4230%。

(二)股东减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南京贝利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5,958股和6,051,916股。

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南京贝利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票9,07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南京贝利持有公司股份为18,757,440股,持股比例为6.198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南京贝利持有公司股份为9,679,700股,持股比例为3.1989%。

(三)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公开发行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蟠转债”自2020年10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10月29日,因“龙蟠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362,356股,公司总股本由302,595,840股增加至314,958,196股。由于公司总股本的增加,石俊峰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0.1995%变为 48.2291%,被动减少1.9704%;朱香兰女士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5752%变为5.3564%,被动减少0.2188%;南京贝利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1989%变为3.0733%,被动减少0.1256%。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累计持股比例减少5.95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为公司2017年4月10日上市公司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当时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为截止到2020年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的股本,总股本为314,958,196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78,451,732股。其中,石俊峰先生持有的60,475,162股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主要是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除上述股份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受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石俊峰、朱香兰身份证明文件、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龙蟠科技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__________________

石俊峰

2020 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_____

朱香兰

2020 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20 年10月30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__________________

石俊峰

2020 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_____

朱香兰

2020 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20 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0

债券代码: 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95%减少至5.86%。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该次权益变动后,建投嘉驰持有的股份为24,051,180,持股比例为6.9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备注:

1、建投嘉驰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563,600股,减持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8,461,700股。

2、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10月29日开始转股,因“龙蟠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362,356股。因此,截至2020年10月29日,公司总股本由302,595,840股增加至314,958,196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龙蟠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 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8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以及公司上市后因股权激励授予、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

③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贝利”)编制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2017年4月10日上市后,因股东减持,以及公司上市后因股权激励授予、回购注销、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9512%。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石俊峰先生:境内自然人,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朱香兰女士:境内自然人,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与石俊峰先生系夫妻关系。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柘宁东路347号3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美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朱香兰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80268188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3-10-25 至 2033-10-2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及利润分配导致持股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上市流通,当时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石俊峰先生持有105,487,200股、朱香兰女士持有11,715,600股、南京贝利持有13,026,000股,合计持有130,228,800股,持股比例为62.1000%。

2018年3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37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11,720,000股。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不在此次股权激励名单内,其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30,228,800股,持股比例为61.5099%,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减少1.1001%。

2018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转增42,344,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54,064,000股。石俊峰先生持有126,584,640股、朱香兰女士持有14,058,720股、南京贝利持有15,631,200股,合计持有156,274,560股,持股比例为61.5099%。

2019年6月5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8,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4,064,000股变更为253,896,000股。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56,274,560股,持股比例为61.5506%,持股比例增加0.0407%。

2019年6月20日,公司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转增50,779,2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04,675,200股。石俊峰先生持有151,901,568股、朱香兰女士持有16,870,464股、南京贝利持有18,754,440股,合计持有187,529,472股,持股比例为61. 5506%。

2019年9月6日和2020年3月11日,公司分别注销限制性股票2,062,080股和1728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4,675,200股变更为302,595,840股。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合计持有的股份仍为187,529,472股,持股比例为61.9736%(石俊峰持股50.1995%、朱香兰持股5.5752%,南京贝利持股6.1988%),持股比例增加0.4230%。

2、股东减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南京贝利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5,958股和6,051,916股。

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南京贝利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票9,07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南京贝利持有公司股份为18,757,440股,持股比例为6.198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南京贝利持有公司股份为9,679,700股,持股比例为3.1989%。

3、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公开发行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蟠转债”自2020年10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10月29日,因“龙蟠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362,356股,公司总股本由302,595,840股增加至314,958,196股。由于公司总股本的增加,石俊峰先生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0.1995%变为 48.2291%,被动减少1.9704%;朱香兰女士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5752%变为5.3564%,被动减少0.2188%;南京贝利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1989%变为3.0733%,被动减少0.1256%。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及南京贝利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9512%。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为公司2017年4月10日上市公司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当时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为截止到2020年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的股本,总股本为314,958,196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9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因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贝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备注:

1、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公司于2020年9月0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该次权益变动后,南京贝利及一致行动人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士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179,810,532股,持股比例为59.4227%。

5、比例被动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10月29日开始转股,由于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备注:

1、南京贝利于2020年9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358,800股,减持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为9,679,700股。

2、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10月29日开始转股,因“龙蟠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362,356股。因此,截止2020年10月 29日,公司总股本由302,595,840股增加至314,958,196股。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龙蟠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