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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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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兴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兴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20-05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皂市渔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自有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皂市渔业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461.19万元的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皂市渔业”),该公司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461.19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皂市渔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医贸”)以自有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皂市渔业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461.19万元的抵押担保。该笔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8月14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维新镇仙阳湖社区四组

4、法定代表人:龚芳右

5、注册资本:200万元

6、经营范围:水产品、水禽养殖、销售及深度综合开发。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皂市渔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额度1461.19万元。

2、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4、担保期限:三年。

5、抵押物基本情况:抵押物为德海医贸拥有的位于常德市武陵区城东熊家堆德意商住楼2间门面;位于常德市武陵区城东牯牛岗社区居委会1宗商业、仓储土地及地上5栋房产。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皂市渔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海医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其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人皂市渔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主要是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461.19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57 公司简称:大湖股份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