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康国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卫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公司各版块以新形势下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业务结构与产品内容,加强内部联动与成本费用管控,第三季度业绩降幅收窄,实现营收20.92亿元,净利润2,900.12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7亿元,同比降低51.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亿元。
景区业务方面,随国内疫情形势好转,乌镇呈逐步复苏态势,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二季度环比增长143.68%,接待游客量环比增长141.12%。2020年前三季度,乌镇景区共接待游客182.67万人次,同比下降74.99%;实现营业收入4.70亿元,同比下降65.67%;实现净利润9,581.72万元,同比下降84.54%。报告期内,乌镇推出“乌镇如意桥夜市”,联合视频平台打造夜市国漫周,激活小镇夜经济;深化小镇文化底蕴,打造非遗木偶戏、早茶客、乌村艺术沙龙等特色活动,丰富游客游玩体验;夯实会展小镇标签,为2020第二届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暨中国国际工业互联网博览会提供高标准场地和高质量服务;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在热门APP中搭建线上宣传矩阵,并倾情打造“今日乌镇”等视频专辑,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传播力。
古北水镇在北京二次疫情有效控制、暑期旅游季及周边游需求释放的叠加利好因素下,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二季度环比增长194.06%,接待游客量环比增长171.47%。2020年前三季度,古北水镇累计接待游客72.97万人次,同比下降61.87%;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同比下降51.73%,实现净利润-1.33亿元。报告期内,古北水镇专注于产品创新和迭代升级,利用暑期旺季打造长城骑士夏令营、星光课堂等特色产品活动;重点加强京津冀区域的品牌推广和热点营销,同时作为热门综艺节目《德云斗笑社》录制地点,再次展现古镇风貌,提升小镇知名度。此外,市郊铁路怀密线已于报告期末正式开通运营,连通北京北站和古北口站,古北水镇未来游玩便利性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整合营销业务方面,2020年三季度,中青博联一方面依托“博联云+”、数字营销等线上线下解决方案,积极拓展商业合作机会,推进会展活动,营销传播业务复苏,另一方面,加强客户沟通,促进重大项目落地执行。报告期内,凭借高级别会议管理经验和成熟线上会议技术,为“第十二届中韩高层对话”提供服务,深度参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并荣获服贸会颁发的“发展潜力示范案例”奖项,再次展现高规格会议服务能力及发展潜力;公司各区域各业态板块持续发力,接连为2020年中国药学大会、2020创合论坛、河北省(邯郸)园博会等大型活动贡献专业力量,并继续推进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2020平谷世界休闲大会等重大项目的筹备工作。报告期内,中青博联凭借在阿里巴巴20周年年会上提供的专业服务,获得阿里巴巴经济体采购联盟颁发的最佳交付保障奖,中青旅联科主导的1项、深度参与的3项作品列入文旅部公布的《全国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名单》,全国仅有16项案例入选。
酒店业务方面,山水酒店三季度经营情况逐步爬升,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3亿元,同比降低43.99%。报告期内,山水酒店持续聚焦智慧酒店系统研发升级,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线上业务渠道,在后疫情时代以更安全的环境和更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青睐。报告期内,山水酒店蝉联“中国酒店集团50强”、“中国饭店集团60强”等奖项。
旅行社业务方面,受疫情影响,转型聚焦国内游产品,但因国内资源有限、竞争加剧等因素,业务发展依旧承压。报告期内,中青旅遨游网以“做品质游,做深度游”为目标,推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旅游保障承诺,对所有自营产品提供行前及途中全方面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出行;持续关注消费需求,陆续发布《2020年国内跨省游消费新趋势报告》、《2020私人定制旅行趋势报告》等调研报告,深挖资源推进产品提质升级,优化定制旅游产品设计;布局房车游市场,通过尝试房车自主运营和营地打造力求突破传统旅游模式,同时发力红色旅游领域,开拓业务发展新方向。
策略性投资业务方面,创格科技和风采科技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70%,中青旅大厦继续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租金收入和利润贡献。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
注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回收应收款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注2: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预付的货款,本期已收到相关存货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业务减少,回收相关保证金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增长所致。
注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乌镇景区工程建设所致。
注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充公司流动性需求所致。
注7: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乌镇支付工程款项所致。
注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注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注10: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拨付往来款项明确用途转入其他收益所致。
注1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降低主要原因是系受疫情影响。
注12:销售费用同比降低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各项费用降低所致。
注13:投资收益同比降低主要原因是合营企业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本期利润受疫情影响降低所致。
注14: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广州七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注15: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较同期降低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2亿元与光大银行共同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2018年1月,财政部批复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青旅集团100%国有产权划转至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作为光大集团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法人。
2018年12月,光大消费金融公司另一家发起人发生变动,公司拟与光大银行、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光大银行出资6亿元,持有60%股权;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有20%股权;公司出资2亿元,持有20%股权。该事项于2018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1月,公司收到光大银行转交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16号),同意光大银行在北京市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公司收到光大银行转交的《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0]466号),北京银保监局已批准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消费金融公司”)开业。根据北京银保监局批复,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主要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37号、2018-045号、临2020-002号、临2020-032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前三季度,受疫情事件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较大。随着公司景区运营、整合营销、国内旅游及酒店业务的逐步恢复,以及营销推广、产品创新等举措的逐步落地实施,公司景区、整合营销等板块业务量正在逐步回升,但考虑报告期已实际发生的亏损,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公司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大程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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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20-038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核意见为: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2020-039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青旅大厦 2009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
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11月 12 日(上午 9:00一下午 17: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 号中青旅大厦 18 层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07
4、联系电话:010-58158702,58158717
5、传 真:010-58158708
6、联 系 人:李岚、余瑶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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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编号:临2020-037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山水酒店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2009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山水酒店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20-040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酒店”)及其子公司拟共同为山水酒店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及抵押。目前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类担保数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共同为山水酒店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及抵押。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未含前述山水酒店为新化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额度和事项内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1%的山水酒店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截止 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 1,194.33万元,负债总额740.13万元,资产负债率61.97%,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40.13万元,净资产454.20万元。2020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万元,净利润为-5.3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山水酒店全资子公司项目工程资金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董事会拟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山水酒店全资子公司项目工程资金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公司将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确有必要、程序合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73亿元,占本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81%。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9.6亿元,占本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73%;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商业惯例,为其房地产项目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数额为人民币26,571.31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47亿元,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0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山水酒店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20-041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类型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
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资金额度
(五)额度期限
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选择信誉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认真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3、公司将及时了解和掌握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四、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的额度范围内运用公司资金进行短期投资。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授权经营层在最近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交易决策。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上表中总理财额度为经营层原有决策额度,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经2020年10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授权后,经营层未来12个月内理财交易决策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138 公司简称:中青旅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水元先生及公司财务总部负责人李世英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1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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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以负数填写。
3、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予以扣除。
本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均属于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将因此类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具体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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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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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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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3,238,928.67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2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23,238,928.67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和2020年1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归还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7亿元,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13亿元。
2、2020年1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5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和2020年3月24日完成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40亿元和23亿元,期限均为三年,票面利率均为3.20%。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3、2020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特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捐款1000万人民币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议案》,公司已于当月向武汉市7家托管医院共计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疫区前线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2020年7月6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7号),核准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和2020年9月21日完成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0亿元和42亿元,期限分别为两年和三年,票面利率分别为3.53%和3.99%。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0年9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5、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级中,公司2020年被评为A类A级。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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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填列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股票、基金、债券、信托产品等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报告期内购入或售出及报告期损益情况等。
2、对于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允价值相关项目填不适用。
3、本表按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4、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5、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实际使用2018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5,700.00万元,用于增加向子公司的投入;截至本报告期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1,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5.96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
2020年1-9月,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四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1,35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到期债务,本报告期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85,541.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4,369.7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形,公司也未调整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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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11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于2020年10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及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及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出具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于2020年10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6位监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于2020年10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及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田泽新同志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工作安排,田泽新同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因田泽新同志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田泽新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田泽新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选举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田泽新同志担任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第二十一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近年来,证券行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软件产品开发提速,加快了对目前使用软件的升级换代和更新。公司经评估软件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软件的使用情况,使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更加接近其实际使用寿命,将“无形资产”类别下“软件”科目的摊销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经测算,假设本公司保持2020年9月30日的软件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使公司2020年度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增加约人民币3,7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分别减少约人民币2,783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是为了使公司会计报表能够提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会计信息,以及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制度修订是公司根据软件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