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魏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建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61.69%,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且期末持有较少等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90.29%,主要系期末预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70.72%,主要系业务原因增加保证金及备用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78.63%,主要系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75.35%,主要系本期亏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48.07%,主要系以承兑方式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8、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分类到合同负债。2019年12月31日末预收账款金额23,055,058.01元,2020年9月30日末合同负债金额38,147,299.81元。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9、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3.40%,主要系企业间往来资金增加等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66.03%,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且期末背书较少等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80.97%,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1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9.17%,主要系上年同期的利息收入金额较大所致;
13、其他收益同比减少58.81%,主要系计入的政府补助减少等所致;
14、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03.29%,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5、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669.08%,主要系本期亏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88.30%,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及汽车行业整体下滑收入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下降幅度高过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下降幅度等所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41.24%,主要系本期放缓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步调等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6.30%,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超过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11,081,36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9.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6.46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4,598.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885,388.29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34号《验资报告》。
2020年1-9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21.73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53.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89,390,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22.67万元(含利息收入)。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翔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10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魏翔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10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宋耀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10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0年1-9月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440,902.87元,具体如下: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二、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简化模型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1)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4)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组合划分如下:
①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如下:
■
②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的其他应收款项如下:
■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根据上述标准,2020 年1-9月公司转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43,072.64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701,004.9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261,834.92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根据上述标准,2020 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121,135.65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1-9月利润总额30,440,902.87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859,786.41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859,786.41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的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经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10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位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鸿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方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30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孙公司股权的报告》,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海南国善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国旭实业有限公司、海南航鹏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共计294,399.87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披露日已完成股权登记变更。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预计陷入负增长,航空客运市场受到严重冲击。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6月24日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全球经济面临自上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衰退,预计今年全球经济将下滑4.9%(此前4月预期为下滑3%),复苏的“爬坡”过程预料将漫长而艰难,同时,IMF下调全球经济2021年预计数值至5.4%。IMF预计,今年发达经济体经济将萎缩8%,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将萎缩3%。
在疫情冲击之下,2020年航空业的境况非常严峻。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数据,亚太地区的航空公司将受疫情影响最严重。亚太地区航空公司今年的乘客需求(以营收乘客公里数衡量)将下降53.8%,而运力(以可用座位公里数衡量)将下降39.2%,预计2020年亚太地区的航空公司将亏损290亿美元,这一数字超过了2020年全球航空业预计损失843亿美元的三分之一。同时,自疫情爆发以来,欧洲和美国的空运业务已经萎缩超过90%。而疫情给航空运输业带来的影响将持续数年,预计2021年航空公司的客座率将保持在75%以下;航空客运量至少在2023年以前都无法恢复至疫情之前的水平。如果社交限制措施和封闭措施继续延长,则航空业复苏之路将更为漫长。
2. 公司积极防疫抗疫,主动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战略,但整体业绩恢复较慢,存在2020年累计净利润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对航空业造成的重大打击,海航控股多措并举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恢复。通过推出客货运包机服务,“复工复产”“海南自贸港”“师生返校”主题销售包,“海航随心飞欢聚自贸港”产品等,在危机中创新机,有效提高机票销售量;创新上线家庭坐席、全面提升在线智能机器人客服等,确保五星服务品质;通过裁撤无中长期发展计划的过夜基地,实现集中发展,有效提升飞机利用效率;优化和改造低品质、低收益航线并加强集团内航线网络协同,实现核心资源高效利用。
但鉴于目前国内疫情间歇存在局部偶发状况,旅客出行意愿尚未恢复至疫情前数值;且国际疫情防控态势不佳,导致公司国际及地区航线收益表现不佳。公司基于对目前情势的初步判断,预计2020年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0-05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30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张志刚先生、刘吉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张志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负责公司机务维修、采购管理工作,为公司发展特别是维修安全品质提升、航材成本管控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为公司治理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刘吉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负责市场营销管理及体系建设工作,为公司发展特别是航线网络布局、市场收益提升等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为公司治理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张志刚先生、刘吉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张志刚先生简历
张志刚,男,汉族,1974年出生,籍贯江西省,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997年加入海航,现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维修工程事业部计划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中心经理,大新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总经理、副总裁、总裁,海航湾流(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刘吉春先生简历
刘吉春,男,汉族,1980年出生,籍贯四川省,毕业于美国城市大学。2002年加入海航,现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历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国际业务分部经理、市场销售部副总经理,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0-056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30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报告:
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作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221、900945 公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止(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刘炜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刘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刘炜女士简历如下:
刘炜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历任科技部管理学院见习研究员、教师,科技部条财司财务处科员、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EDP中心主任、院长助理、EMBA中心主任。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刘炜女士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13: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湖北省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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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0年11月9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湖北省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1131号
收件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41300
联系电话:0722-3308115
公司传真:0722-330811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炜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炜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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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9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