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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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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金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金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重大诉讼进展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对外披露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赣01民初664号)。法院裁定:准许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撤诉。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2、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对外披露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彭朋、韦越萍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仲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决书》((2019)甬仲金字第785号)。根据裁决书,公司应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合伙份额收购价款以及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算的违约金等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根据裁决书在2020年三季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2)其他重要事项披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群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30日上午8点30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群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30日上午9点30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全文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87号),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目前货币资金、日常经营情况等说明针对上述费用的还款安排、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回复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4,188.18万元,较2019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2,580.1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5.64万元。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目前上述仲裁裁决暂未执行,同时,公司正积极与仲裁申请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协商,并且目前双方均在推动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法,公司将通过正当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7年1月,公司与北京安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资产”)、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资”)、国投泰康签订协议,共同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网安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杰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67,006万元,主要用于影视类、综艺类项目投资。公司以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7,000万元;国投泰康信托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0万元;安杰资产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出资3万元;东方投资以普通合伙人出资3万元(东方投资已于2017年退出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签署了《合伙企业份额收购协议》、《差额补足协议》,承诺对存续期内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利息进行差额补足,承担存续期内利息的差额补足义务,在达到约定的回购条件时,公司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投资份额全额回购,彭朋和韦越萍为本公司的该项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6月,公司董事会改组后,经自查发现安杰基金募集的资金大部分未投向披露的影视综艺内容。且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案情通报,公司原董事陈某涉嫌非法侵占公司投资的安杰基金募集的资金。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已将持有的1.7亿元劣后级份额在2018年底全额计提减值。如因合伙协议中非公司责任的不恰当履行亦或故意违法违规履行,导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公司将通过司法救济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在还款来源方面,公司拟通过大力拓展业务,抓紧应收账款催收,落实银行续贷、新增授信额度工作,以及处置闲置资产等措施来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同时,公司已函告基金管理人加大力度对安杰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查,并将视清查结果,聘请独立中介机构对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尽力追踪相关款项,并配合公安做好经侦调查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国投泰康协商解决方法,因上述仲裁裁决暂未执行,公司暂无违约风险。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若公司与国投泰康未达成一致协商,公司资产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2、请补充说明上述仲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报表的影响。

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复,上述仲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国投泰康安杰基金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事,自仲裁案件发生以来,公司已在历次定期报告中作为或有事项披露。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宁波仲裁委《裁决书》后,立即向基金管理人发送了函件,要求提供安杰基金资产、负债及净值相关资料,截至本回复,基金管理人一直未提供。考虑到公司原董事陈某涉嫌舞弊侵占安杰基金资产,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安杰基金投资资产的净值暂按0元估计,根据仲裁裁决结果,在2020年第三季度确认预计负债62,584.89万元,这导致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7,097.99万元,2020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0,025.46万元。

3、请补充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最新进展,并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账户冻结情况。

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最新进展如下表:

注:公司已于2020年9月完成出售原全资子公司上海戴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账户冻结情况。

特此函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7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

2、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东网”变为“ST东网”;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75”;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东网”变更为“ST东网”;

3、股票代码:002175;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11月3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8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19]053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0)。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202028号),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114,926.99元,且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

综上,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中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920,072.8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114,926.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1,772,405.9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725,359.70元。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净资产总额较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11月3日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75”;

4、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ST东网”变为“ST东网”;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6、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若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然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则,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3-69880410

传真号码:0513-69880410

电子邮箱:wsq1991905@126.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邮政编码:226500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公告中披露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民事裁定书((2019)赣01民初664号)。现将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裁定情况

南昌中院民事裁定书((2019)赣01民初664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28,692元,减半收取264,346元,由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根据南昌中院的裁定,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6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的《2020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65)中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000.00万元至-3,500.00万元;预计2020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065.08万元至-565.08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1)2020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2)2020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此次业绩预告修正,是重大仲裁事项裁决导致计提预计负债。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国投泰康安杰基金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事,自仲裁案件发生以来,公司已在历次定期报告中作为或有事项披露。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宁波仲裁委《裁决书》后,立即向基金管理人发送了函件,要求提供安杰基金资产、负债及净值相关资料,截至本回复,基金管理人一直未提供。考虑到公司原董事陈某涉嫌舞弊侵占安杰基金资产,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安杰基金投资资产的净值暂按0元估计,根据仲裁裁决结果,在2020年第三季度确认预计负债62,584.89万元。

公司在对2020年度前三季度业绩进行预测时,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彭朋、韦越萍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尚未有裁决结果,由于案情复杂,可参考的类似案例较少,公司综合当时知悉的所有情况,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后,仍然无法判断该案件可能导致的预计负债的合理金额,也无法判断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是否获知裁决结果。公司对于尚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事项可能对2020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测造成的影响及不确定性,已在《2020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65)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中兴财光华承担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二、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序号:000360)。中兴财光华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6家分支机构。

中兴财光华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8,205.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19年底,中兴财光华合伙人共127人。

截至2019年12月底,中兴财光华全所注册会计师983人,比上年增加17名;注册会计师中有500多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19年12月底共有从业人员2988人。

3、业务信息

2019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总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净资产11,789.31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6,581.00万元,资产均值183.46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4、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赵海宾先生,中兴财光华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有逾15年审计相关业务经验,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逾10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彭国栋先生,注册会计师,中兴财光华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伏立钲先生,中兴财光华高级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5年以上的丰富经验。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20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本次拟安排的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彭国栋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伏立钲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赵海宾先生于2018年度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的执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已取得上市公司服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能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本次续聘能够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0-07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