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2020-05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额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投资。
●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名称: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现根据相关指引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短期流动资金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每笔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短期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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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7.62%,净资产总额的14.43%。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额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投资。本次理财投资主要选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货币理财型基金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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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债逆回购交易周期短、交易次数频繁,前述理财产品的单日峰值均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权限。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