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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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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一、公告披露,本次公司拟向尚和海工借款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分笔安排借款。公司持有尚和海工80%的股权,系2018 年4 月对尚和海工增资1.4 亿元获得,评估增值率为2017.03%。根据公司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三季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39 亿元。请公司:(1)结合本次借款的具体投入进度安排,说明公司相关借款的资金来源、资金成本,并结合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主业本身发展需求,评估可能对公司产生的财务压力和机会成本;(2)款项具体计划用途;(3)尚和海工其余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借款或者提供相关担保措施,若否,请说明原因,并分析款项回收保障措施是否充分。

二、公司持有尚和海工80%的股权,系2018年4月对尚和海工增资1.4亿元获得,评估增值率为2017.03%,增资款主要用于风电安装船“振江号”的建设。此后,“振江号”未如期交付、发生海水漫浸事故等,导致尚和海工业务开展延迟,公司称可能导致2020年业绩承诺继续无法完成,并将有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告披露,本次公司向尚和海工借款,主要用于对尚和海工旗下海工船的维修,恢复风机吊装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目前尚和海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2)“振江号”预计的修复周期及需要投入的金额;(3)结合上述情况,充分评估相关款项的收回是否存在风险,本次借款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其依据,并说明公司为保障资金流向和资金回收等安全性问题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