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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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202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湖州协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涉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若上述事宜最终达成,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亚虎聚合生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和战略投资事宜造成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交易数量、交易价格、付款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等具体内容,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并作出约定,该协议最终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需所属国资主管部门审议批准,亦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湖州协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国资主管部门审议批准,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一、停牌事由和时间安排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的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甲方”)及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先生的通知,其拟将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湖州协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兴投资发展”、“乙方”),并涉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若上述事宜最终达成,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协兴投资发展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该事项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

鉴于该事项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3595,债券简称:花王转债)自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花王集团与协兴投资发展于2020年11月2日签署了《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转让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与乙方就收购标的公司控制权事宜进行协商,收购方式包括甲方将其部分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及标的公司向乙方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

2、本协议签订当日,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开设共管账户,且乙方应在开设共管账户当日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定金到共管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订金已全额汇入共管账户)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就本次控制权收购事项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框架内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协商确定,签署相关协议,并由标的公司进行相关公告。

4、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系本次交易的独家谈判期,在独家谈判期内,在未获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可亲自或通过代理与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收购活动;若一方违反此排他性承诺的,需向对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违约金。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13,714.3万股股份(其中花王集团持有公司13,564.30万股股份,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92%。

2、若上述事宜最终达成,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花王集团与北京亚虎聚合生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和战略投资事宜造成影响。

4、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交易数量、交易价格、付款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等具体内容,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并作出约定,该协议最终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需所属国资主管部门审议批准,亦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协兴投资发展所属国资主管部门审议批准,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6、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