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0-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涉及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的货款及质保金为7,642,000.00元、利息、诉讼费及保全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被申请人尚未执行,目前暂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已分别就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创”或“被申请人”)和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合同款事项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为便于行文,以上诉讼以下简称为“前述重大诉讼”)。前述重大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公司与通辽华创首次诉讼相关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2019 年9月4日、2020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公告编号:2019-093)、(公告编号:2020-002)。

公司在首次起诉通辽华创的案件中,因公司与通辽华创签订的部分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故公司就与通辽华创在首次诉讼中未包含的买卖合同欠款金额对通辽华创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2020)内0523民初247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于2020年2月13日、2020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公告编号:2020-091)。

二、本次诉讼进展

(2020)内0523民初247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因通辽华创未按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申请对通辽华创强制执行并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已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如下:

1、申请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预付款229.26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29.26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5日至实际给付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

2、申请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到货款229.26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29.26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6日至实际给付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

3、申请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调试款113.31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13.31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调试款60.432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60.43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4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调试款53.298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53.298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调试款2.22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2.2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

4、申请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质保金76.42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76.42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期间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

5、申请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申请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60000元、保全费5000元。

7、申请执行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被申请人通辽华创尚未执行,故公司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85,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11月3日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