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2020-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晗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减持将不超过296,000股(拟各减持14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47%,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0年11月2日、3日,公司分别收到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两人均已减持完成。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