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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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0-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14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26,946,663元人民币(本金2,670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公司需对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本次涉诉事项系违规担保,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46)。

2019年10月19日,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春中天能源”或“公司”)发布《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46),王慧芬因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14220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8日,中天资产法定代表人、股东邓天洲及股东黄博代表中天资产与王慧芬签订了《股份转让及代持协议》,协议约定中天资产持有的长春中天能源200万股股份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慧芬,并在禁售期内代王慧芬持有该部分股权。同日,中天资产向王慧芬出具了《确认书》,表示对前述协议予以追认。2015年4月29日,王慧芬将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了中天资产,中天资产于同日出具了收款说明。2018年4月,上述股份禁售期届满,其后,经王慧芬与中天资产、长春中天能源多次协商后,三方于2018年8月11日签署了《结算协议》,协议约定中天资产应分四笔共计向王慧芬支付税后2,670万元的股权出售收益款,长春中天能源为中天资产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诉讼进展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中天资产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王慧芬支付股权出售的税后收益26,700,000元。

(二)中天资产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王慧芬支付违约金(自2018年8月11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违约金,以26,7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26,7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三)中天资产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王慧芬支付保险费144,000元;

(四)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中天资产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王慧芬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7,663元(王慧芬已预交),诉讼保全费5,000元(王慧芬已预交),由中天资产、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负担,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公司需对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144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黄博、邓天洲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黄博、邓天洲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黄博持有公司的100万股限售股股份、470万股股份、邓天洲持有公司的470万股股份,以上公开拍卖的股份共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公司获悉本次竞价结果如下:

(一)黄博持有公司的100万股限售股股份: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K8106于2020年11月03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黄博持有的长中天能源(证券代码600856)100万限售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97,000(壹佰壹拾玖万柒仟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黄博持有公司的470万股股份: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L1604于2020年11月03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黄博持有的长中天能源(证券代码600856)47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5,925,900(伍佰玖拾贰万伍仟玖佰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邓天洲持有公司的470万股股份: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K9862于2020年11月03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邓天洲持有的长中天能源(证券代码600856)47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5,925,900(伍佰玖拾贰万伍仟玖佰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黄博先生、邓天洲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日,黄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待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续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后,股东黄博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

(二)截至本公告日,邓天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待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续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后,股东邓天洲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三)截至本公告日,森宇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3,9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共计持有的表决权为10.41%。待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续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后,森宇化工的表决权将由10.41%减少至9.65%。

(四)因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博、邓天洲债务纠纷一案,公司股东黄博先生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将于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四、相关说明风险与提示

(一)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拍卖股权划转完成后,森宇化工持有公司的表决权将由10.41%减少至9.65%。

(三)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股东黄博先生持有公司的1,000万股股份将于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