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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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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汉斌先生持有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997,5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陈汉斌先生拟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9,37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陈汉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 于禁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以上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以上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合诚股份

股票代码:603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54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天象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投资以价值投资为主要目的,北京天象看好合诚股份未来发展,认可其投资价值,支持合诚股份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或者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自身的资金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1%,不超过10%(含1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合诚股份7175414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0009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合诚股份7175414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0093%。

二、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象18、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合诚股份7175414股,占股本总额的5.0009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合诚股份489200股,占股本总额的0.341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以下备查文件呈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101-1104单元

电话:0592-2932989

传真:0592-293298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天象道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