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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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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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除采用累积投票制提案外,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案1.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进行表决。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4、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3日和5月19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签署担保等相关协议或合同,具体担保可以分多次提供,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若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上述议案后,对于上述预计范围内的担保,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止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1.5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则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额度内。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110,627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4.54%、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6.13%。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2,867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9.10%、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23.80%。

上述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