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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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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15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会议对2020年11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长期服务计划》。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简称“长期服务计划”)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长期服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长期服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期长期服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与奖金额度,资金总额为166,000,000元;

2、第一期长期服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

3、第一期长期服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计划时起计算;

4、第一期长期服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购买;

5、第一期长期服务计划参与人的持有情况如下:

董事潘刚、赵成霞、王晓刚、赵英、王爱清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