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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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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4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9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1,917,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5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1,914,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2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人,代表股份2,917,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915,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5,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9%;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鲍金桥、夏旭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芯瑞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4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4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4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此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购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该次会议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理财产品品种

调整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调整后: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 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次会议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4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连达光电”)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芯诚慧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投资方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227511068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连达光电研发生产基地2、3车间

法定代表人:彭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芯诚慧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连达光电持股100%。

5、注册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

6、法定代表人:彭友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除危险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电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连达光电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整合上下游供应链资源,降低采购成本,推进集团化管理与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新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对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