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方基金”)于2019年1月31日发布了相关公告,暂停与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大泰金石”)的销售合作服务。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即日起终止大泰金石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已通过大泰金石购买并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托管业务,若未在2020年11月16日前办理上述业务,本公司将直接为投资者办理存量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渠道,投资者后续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相关业务。敬请投资者妥善做好安排。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东方基金客服电话:400-628-5888
东方基金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10
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A
■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B
■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C
■
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它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部分: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指:
1、本基金在投资中将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因此,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2、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3、自动清盘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二)重要提示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客服电话400-628-5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
六、其他情况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