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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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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一07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9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系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众泰”)的控股股东。截至2020年10月末,你公司非经营性占用*ST众泰资金逾3亿元,该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化解违规问题,全面提高合规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