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誉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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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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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11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中证500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医药ETF基金/500医药,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300,申购赎回代码:512301,申购赎回简称:500医药)、中证500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工业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310,申购赎回代码:512311,申购赎回简称:工业ETF)、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原材料ETF/原料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340,申购赎回代码:512341,申购赎回简称:原料ETF)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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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