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1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
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202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0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0年11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对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折算结果

2020年11月9日为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折算日。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2020年11月9日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2020年11月9日,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收盘值为1485.15点,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为5,312,571,865.44元,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5,105,591,064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5元。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中约定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本次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0.70062958,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3,577,128,122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4852元。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基金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二、变更登记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已于2020年11月10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易方达军工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军工分级,基金代码:502003;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基金代码:502004,易方达军工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基金代码:502005)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B类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易方达军工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军工分级、军工A与军工B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军工分级、军工A与军工B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军工A、军工B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易方达军工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军工分级、军工A、军工B,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获配开润股份(300577)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披露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11月9日数据。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科创板50”,扩位证券简称“科创板50ETF”。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需按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申购单位为200万份基金份额。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数量限制,如规定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份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等,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日常赎回,需按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提交申请。本基金目前的最小赎回单位为200万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数量限制,如规定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净申购比例上限等,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在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蔡驰宙

联系电话:0571-87821867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长城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梁浩

联系电话:0755-83530715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或95514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880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3122

网址:www.guodu.com

(1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1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军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传真:0791-86281305

网址:www.gszq.com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0471-497267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传真:0551-65161825

网址:www.hazq.com

(1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程剑心

联系电话:010-68587075-60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66-89

网址: www.hczq.com

(1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25-83387523

网址:www.htsc.com.cn

(1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021-54967656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安)

传真:021-54967293

网址:www.cfsc.com.cn

(2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胡馨文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2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20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0571-87902974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传真:0571-87901913

网址:www.stocke.com.cn

(29)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https://www.ciccwm.com

(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3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3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3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规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可用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的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在现有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5)申购、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数额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示例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1月9日、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99号文注册募集的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ZZ500ETF,扩位证券简称:中证500ETF易方达)的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8月27日正式生效。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事宜。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17:00点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鉴于本基金和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本公告下文关于投票或授权的规定与此处关于联接基金的特别规定若有不一致的,以此处规定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及其相关说明《〈关于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0日,即在2020年11月10日本基金场外份额登记结算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在2020年1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本基金场内份额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在2020年11月10日联接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代表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 章节的规定授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证明文件和所需的授权等相关文件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17:00点以前(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联系人:李红枫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8812

邮政编码:5106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并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遵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和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或联接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

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根据“一、会议基本情况”中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本基金基金份额,一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为准。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联接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联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或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和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和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网络和短信等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方式授权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4)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与表决票送达要求一致。

2、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管理人官网(www.efunds.com.cn)设立网络授权专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网页提示进行网络授权操作,授权基金管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网络授权专区进行授权的,基金管理人将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接受个人持有人网络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投票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17:00点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可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征集授权短信的提示以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

个人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基金管理人接受个人持有人短信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投票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17:00点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纸面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果同一委托人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3)如果同一委托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5)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4日),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表决权。本基金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根据“一、会议基本情况”中的计算方法折算为本基金基金份额,一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关于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传真:020-38798812

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电子邮件: service@efunds.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5层

联系人:原莹

联系电话:010-85197530

邮政编码:100010

4、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联系电话:020-8333866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二: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