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比例减少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7年8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中国华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减少1.82%;中国华融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9日期间多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30,673,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华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9,287,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2%,以上变动使中国华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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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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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按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前总股本831,776,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按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至今的总股本964,603,777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华融编制并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华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华融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华融出具的《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