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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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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巴泰医疗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巴泰医疗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次公司与巴泰医疗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针对协议附件所列示的产品,双方将进一步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并在产品经销协议中约定经销价格、商务政策、指定经销区域等内容。双方后续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本框架协议涉及事项在后期洽谈、签约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的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合作效果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本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与浙江巴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泰医疗”)经友好磋商,于2020年11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巴泰医疗将委任赛诺医疗作为其冠脉产品(包括:紫杉醇洗脱PTCA球囊扩张导管、冠脉刻痕球囊导管、冠脉一次性使用导管鞘组、冠脉一次性使用导引导管、冠脉一次性使用造影导管等产品)市场营销的独家战略合作伙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海外部分国家经营和销售巴泰医疗的特定产品,赛诺医疗将为巴泰医疗的产品开放销售渠道资源及市场资源。现将本次签署《框架协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巴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颜玉强

注册资本:2,352.9412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开发区20号大街2号1幢2楼南区

成立日期:2015年8月4日

经营范围:生产: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医疗器械、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心脑血管、外周血管介入、植入方向的高端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实际控制人:颜玉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巴泰医疗总资产7,717.90万元、净资产1,441.75万元。2019年度,巴泰医疗营业收入2514.90万元、净利润-1,301.61万元。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巴泰医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赛诺医疗与巴泰医疗于2020年11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磋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及合作模式

1、合作背景与目标

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借助双方各自品牌、技术、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在冠脉产品的市场营销方面开展合作,积极探索冠脉领域全面的产品解决和服务提供方案,共同促进双方业务及冠脉市场的发展,实现产业的深度融合和双方的互利共赢。

2、合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作意向,巴泰医疗将委任赛诺医疗作为其产品市场营销独家战略合作伙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海外部分国家经营和销售巴泰医疗的特定产品(下称“产品”),赛诺医疗将为巴泰医疗产品开放销售渠道资源及市场资源。在合作有效期内,依照本框架协议及双方签署的产品经销协议所约定的指定经销区域,双方在各自约定经销区域内,可以与第三方就协议附件列示产品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或经销协议。

(二)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赛诺医疗权利与义务

(1)赛诺医疗应对巴泰医疗产品进行直接管理和服务,开放已有渠道和市场资源,及时解决和反馈销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信息。

(2)赛诺医疗应建立健全相关记录,确保销售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3)在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巴泰医疗产品,赛诺医疗可以使用巴泰医疗产品的相关商标,除此以外,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巴泰医疗权利与义务

(1)巴泰医疗将指派专人提供销售服务和业务联系,并根据需要免费提供宣传资料和人员的培训。

(2)巴泰医疗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或企业标准的产品,并及时提供企业的合法证照和市场经营所需的有效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其它基本文件资料。

(3)因产品本身质量不符合规格而使赛诺医疗可能遭受的直接损失,巴泰医疗应予以全额赔偿。

(4)双方根据赛诺医疗每年提供的可销售医院和区域来协商下一年度销售指标,销售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通过产品经销协议约定。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争议处理方式

1、协议的生效时间及条件

双方约定,本合作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始,至框架协议附件产品列表中首个产品经销协议生效后3年终止。合作期限结束前90天内,协议双方应经友好协商后进行协议续签工作。

2、争议处理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全部或部分宣布无效,则此类无效条款仅会影响该条款或其中无效的条款,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该条款或其中受影响的部分被视为不存在。

(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争议与纠纷,可直接向赛诺医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本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与巴泰医疗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品牌、技术、渠道等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公司通过与巴泰医疗的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丰富和完善冠脉介入类产品布局,为临床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促进公司长期发展。本框架协议拟推进的合作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与巴泰医疗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针对协议附件所列示的产品,双方将进一步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并在产品经销协议中约定经销价格、商务政策、指定经销区域等内容。双方后续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本框架协议涉及事项在后期洽谈、签约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的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合作效果不达预期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