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
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9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11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收到股东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创投”)的《告知函》,获悉:德华创投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换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
德华创投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 1 亿元,期限为 2 年。2019年6月26日,德华创投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将其持有的7,700,000 股三星新材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担保及信托登记,划入“德华创投-财通证券-19 德华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本期可交换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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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换股情况已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2020年11月11日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公司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3)、《三星新材关于公司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超过公司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5)。
换股完成后,德华创投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开立的“德华创投-财通证券-19 德华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2,616,117股,占公司总股本(2020年11月09日)的2.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换股完成后,德华创投可交换债券余额减少至 0 元,“19德华EB”将进行摘牌,同时德华创投因“19德华EB”担保的剩余股份 2,616,117股将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9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三星新材”)股东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及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比例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德华创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0年11月11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收到德华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德华创投于2019年10月16日至 2020年5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200,000股;德华创投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1月9日累计换股5,083,883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德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17年3月6日)11.25%;本次权益变动后,德华创投通过德华创投-财通证券-19德华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2,616,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2020年11月9日)的 2.85%,持股比例下降8.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17764891653
3、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0日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德清县洛舍镇东直街288号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顾问管理机构。
(二)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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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东德华创投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
发行规模为 1 亿元,期限为 2 年,最新换股价格为 19.67元/股。德华创投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将其持有的 7,700,000 股三星新材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担保及信托登记,划入“德华创投-财通证券-19 德华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本期可交换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2019 年 12 月 26 日、2020 年6月17日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0)、《三星新材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01)、《三星新材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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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中总股本变动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2)2018年,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增至89,550,000股;(3)三星转债自2019年12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0 年11月09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累计形成股份2,187,942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91,737,942股。
德华创投以集中竞价减持数量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2.46%,以可交换债券换股数量占当时总股本的5.55%,合计减少比例为8.01%;权益变动前后德华创投持有三星新材股份比例之差为8.40%,前述两者不一致的原因为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三星新材2018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三星新材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6日进入转股期,导致三新材总股本从88,000,000股增加至91,737,942股,德华创投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德华创投计划自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16,117股(占三星新材2020 年11月09日总股本的2.85%),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