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
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0-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

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99,5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99,500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1月18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汤敏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5、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江苏祎华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苏祎华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之法律意见书》。

7、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和《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江苏祎华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限售期将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1日,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具体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5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达成。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9人,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占首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30%,数量为799,5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9%。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上市流通日:2020年11月18日。

2、上市数量:799,500股。

3、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4、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3、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