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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培荣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3,52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8%,奚方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666,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1%,丁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008,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2%,常呈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272,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杨一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593,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本次质押后,金培荣共质押公司股票19,289,620股,占其持股数的44.32%,奚方共质押公司股票15,017,846股,占其持股数的44.61%,丁煜共质押公司股票12,939,767股,占其持股数的44.61%,常呈建共质押公司股票8,088,488股,占其持股数的44.27%,杨一农共质押公司股票7,339,262股,占其持股数的44.2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接到公司股东金培荣、奚方、丁煜、常呈建、杨一农(以下合称“出质方”)的通知,获悉出质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青岛硅谷天堂宏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坦投资”),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2020年7月 5日,出质方与宏坦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借款协议》,2020年8月 27日,出质方与宏坦投资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与宏坦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11月 2日,出质方与宏坦投资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基于以上保证宏坦投资对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协议约定,出质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给宏坦投资。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以及大股东奚方、丁煜(以下合称“转让方”)于2020年7月5日与青岛硅谷天堂宏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坦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奚方、丁煜分别与宏坦投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于2020年8月27日与宏坦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出具了《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向宏坦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611,5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6,792,100.00元;同时,奚方、丁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2,674,98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3%)的表决权委托给宏坦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协议转让公司股份15,611,544股(占公司总股本5.34%)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1月11日办理完毕。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宏坦投资持有公司15,611,5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合计拥有公司78,286,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6%)表决权股数,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金培荣、常呈建、杨一农合计持有公司78,388,9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98%),继续保留公司43,877,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表决权股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林江和李国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