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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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8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5,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8857号

●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8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093.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20.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 9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F10649号《验资报告》审验,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将时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2)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亦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61,607.4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9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额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发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9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8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涛路19号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仁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高新和、董事郭晓梅、董事沈艺峰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陆小健、董事沈安彬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博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铭峰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议案的决议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鸣、费俊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