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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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2020-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3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原董事辛向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减持基本情况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时任董事辛向东先生计划从2020年7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94,1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

近日,公司收到辛向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辛向东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同时2020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董事会换届,辛向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辛向东先生在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减持的股份数量为0。2020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增前,辛向东先生持有7,976,497股,转增后,辛向东先生持有11,167,096股。因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辛向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辛向东先生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原董事辛向东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原董事辛向东先生严格遵守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4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海飞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股份1,019,726,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724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946,041,3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704%。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16人,代表股份73,684,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37%。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海飞、王水、欧新功、刘黎明、袁美荣、鲁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杨海飞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6,407,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142,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21%。

表决结果:杨海飞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王水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7,567,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30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94%。

表决结果:王水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欧新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7,588,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323,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68%。

表决结果:欧新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刘黎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7,567,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30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94%。

表决结果:刘黎明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袁美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05,033,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769,2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303%。

表决结果:袁美荣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鲁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7,407,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142,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74%。

表决结果:鲁胜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亚平、崔劲、张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亚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8,563,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299,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99%。

表决结果:王亚平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崔劲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8,563,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299,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99%。

表决结果:崔劲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张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8,758,0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493,3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2%。

表决结果:张达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卫民、赵石梅为公司第八届监事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刘卫民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8,918,8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654,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3%。

表决结果:刘卫民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赵石梅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017,266,4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01,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06%。

表决结果:赵石梅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刘卫民、赵石梅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胡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9,614,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50,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6%;反对1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9,59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1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28,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6%;反对1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9%;弃权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19,567,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158,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02,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3%;反对158,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1%;弃权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一帆、于玥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5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0年 11月16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8人,董事袁美荣因身在国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崔劲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杨海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选举杨海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时终止。杨海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海飞先生、王水先生、欧新功先生、鲁胜先生

提名委员会:杨海飞先生、王亚平先生、崔劲先生、张达先生

审计委员会:袁美荣先生、王亚平先生、崔劲先生、张达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水先生、王亚平先生、崔劲先生、张达先生

其中,战略委员会选举杨海飞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选举张达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选举崔劲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王亚平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欧新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欧新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欧新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海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刘黎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刘黎明先生的办公电话为010-85171856,传真为010-65668256,电子邮箱为975@ytg000975.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王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欧新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王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王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王彦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欧新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王彦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王彦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欧新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郭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李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欧新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李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李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李铮女士的办公电话为010-85171856,传真为010-65668256,电子邮箱为975@ytg000975.cn。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简历

杨海飞,男,1967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先后任职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总部副总经理,2005年起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杨海飞持有公司565,417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欧新功,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学历。先后任职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澳大利亚澳华黄金有限公司中国勘探与商务高级经理,加拿大埃尔拉多黄金公司中国区商务经理、勘探高级经理,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2019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欧新功持有公司137,2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黎明,男,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民主建国会会员。先后任职于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企业并购部项目经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投行总部企业融资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宁波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刘黎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萱,女,1980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涉外会计系学士,英国约克大学经济金融系硕士。2003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香港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2007年5月至2012年1月,任北京柏悦酒店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凯悦集团中国区总部财务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萱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彦令,男,1965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2002年,就职于地矿部河南中心实验室,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选冶研究室主任。2002年至2010年,任河南地源矿权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评估师。2011年至2012年,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矿业权总评估师。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彦令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斌,男,1976年出生,毕业于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硕士学历,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曾任职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等。2007年10月至2017年2月先后任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担任投行部副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3月至今任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郭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铮,女,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08年10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李铮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6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下午17: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胡斌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任期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时终止。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斌,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深圳卓荣工业公司人事培训课长,深圳高戍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长,深圳高戍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副总经理,深圳里程国际汽车车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7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6日,公司接到股东王水先生通知,王水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水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8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海飞先生、王水先生、欧新功先生、刘黎明先生、袁美荣先生、鲁胜先生、王亚平先生、崔劲先生、张达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亚平先生、崔劲先生、张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辛向东先生、邓延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向东先生持有公司11,167,096股,邓延昌先生持有公司0股,辛向东先生、邓延昌先生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均锁定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董事人员的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换届工作,符合《公司法》、《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 11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欧新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彦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未发现欧新功、刘黎明、王萱、王彦令、郭斌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欧新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彦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亚平、崔劲、张达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