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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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0-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9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增持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之子郭浩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为1,000万元-3,000万元,增持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浩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10,007,360.45元,累计持有6,4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郭浩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郭浩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之子。

2、原持股数据及持股比例:本次实施增持计划前,郭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实施增持计划完成后,郭浩先生持有公司6,4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目的:郭浩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郭浩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为1,000万元-3,000万元。

3、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

4、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5、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于郭浩先生的自有资金。

6、郭浩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浩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10,007,360.45元,累计持有6,4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3、增持人承诺: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五、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1、增持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

六、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