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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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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12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金山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飞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5人,代表股份533,437,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9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533,437,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3936%。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33,42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0%;反对票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547,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71%;反对票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33,42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0%;反对票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547,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71%;反对票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9%;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