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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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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其华、财务总监王秀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出售部分闲置不动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没有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婕、童智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0-06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高、安全性好、具有保本保障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在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次理财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批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18)。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暂时闲置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0-051)。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授权的投资额度。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