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16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13598 证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资项目”和“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合称“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52.83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152.83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06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32元,募集资金总额29,28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5,376.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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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20年11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152.83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48%。
三、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152.83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欧式起重设备投资项目”和“扩建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法兰泰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