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4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召集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项议案。截止2020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4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满,经招标评审,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致同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致同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工作。公司对致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正式发起创建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国际会计网络,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 56 个办公室。2019年度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 19 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余家。
(四)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自1999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业20多年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2009年至今在信永中和济南分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二十余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建忠,注册会计师,现为信永中和审计业务经理,自2008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业10多年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相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4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0年11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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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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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