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辉潞先生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4、5、6已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羽韬、裘晓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九洲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0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推举董事花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选举花莉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花莉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林辉潞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林辉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申请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梅义将先生、王斌先生、李原强先生、林辉潞先生、杨农纲先生、黄敏霞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戴云友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王贝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同意选举孔德兰女士、俞飚先生、林辉潞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孔德兰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花莉蓉女士、孔德兰女士、俞飚先生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中花莉蓉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俞飚先生、李继承先生、梅义将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俞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李继承先生、孔德兰女士、王斌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继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花莉蓉女士、花晓慧女士、梅义将先生、王斌先生、李文泽先生、林辉潞先生6位非独立董事简历;孔德兰女士、李继承先生、俞飚先生3位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上述议案中李原强先生、戴云友先生、杨农纲先生、黄敏霞女士、王贝贝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简 历
李原强:男,1966年出生,博士。历任日本三得利生物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研究员、加拿大APOTEX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研发经理、尚华医药服务集团资深总监、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技术总监等职,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戴云友:男,1965年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曾获台州市先进会计师工作者荣誉称号,现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杨农纲:男,1975年出生,本科。1999年加入公司至今,在公司办公室、研发、生产、EHS等部门任职,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敏霞:女,1976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曾任职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贝贝:女,1995年出生,本科。2017年至今任职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其已于2020年8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33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决定选举孙蒙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蒙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简历
孙蒙生:男,1956年出生,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上海石油化工总厂、比利时BELGIUM MARKETING SERVICE NV公司、东棉上海有限公司、东棉生物农化(上海)有限公司和爱利思达生物化学品(上海)有限公司等单位,现担任本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