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
的提示性公告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基础份额为中融钢铁份额(场内简称:钢铁母基,基金代码:168203),分级份额为钢铁A份额(场内简称:钢铁A,基金代码:150287)及钢铁B份额(场内简称:钢铁B,基金代码:150288))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钢铁A份额、钢铁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中融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16日
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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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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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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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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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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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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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为0-95%,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比例容易造成收益波动率大幅提升的风险。(2)本基金使用股指期货作为风险对冲工具,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存在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的风险。(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4)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5)此外,本基金属于主题投资混合型基金,股票部分重点投资产业升级相关股票,因此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面临目标主题股票所具有的特定风险,或者目标主题股票的业绩表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风险。
2、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汇率风险、(6)其他风险。
3、非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管理风险、(2)管理风险、(3)交易风险、(4)流动性风险、(5)运营风险、(6)道德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中融基金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基础份额为中融钢铁份额(场内简称:钢铁母基,基金代码:168203),分级份额为钢铁A(场内简称:钢铁A,基金代码:150287)及钢铁B(场内简称:钢铁B,基金代码:150288))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基金管理人据此就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2020年11月19日起生效。
2、本基金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至少20个交易日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rfunds.com.cn)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风险提示
1、本次修订基金合同后,对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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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3)DA=A类份额价格/A类份额参考净值-1;DB=B类份额价格/B类份额参考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类份额参考净值×B类份额数/(A类份额数+B类份额数));LB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2、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钢铁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年基准收益率,但在份额折算后,钢铁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钢铁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融钢铁份额为跟踪国证钢铁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无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安排,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钢铁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钢铁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钢铁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钢铁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融钢铁份额为跟踪国证钢铁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钢铁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中融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钢铁A份额、钢铁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中融钢铁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中融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中融钢铁份额、钢铁A份额、钢铁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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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1)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折算为场内中融钢铁份额前,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钢铁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钢铁B份额,或者钢铁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钢铁A份额),合并为场内中融钢铁份额,按照中融钢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通过上述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2)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折算为场内中融钢铁份额后,在中融钢铁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中融钢铁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揭示第3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zrfunds.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7、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相关业务规则,钢铁A与钢铁B合并或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中融钢铁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如钢铁A份额与钢铁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中融钢铁份额后,投资者选择赎回的,赎回费率持有期自中融钢铁份额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敬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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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Y:持有时间,1年=365日。)
(2)场内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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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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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16日
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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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5551;(2)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550。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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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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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1)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2)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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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2)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金额为每季度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如该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的,每个计费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应按照约定的计费公式按照基金当季存续天数计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1)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1)系统性风险。2)指数复制风险。3)标的指数回报与行业平均回报偏离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风险。5)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A)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B)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C)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将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D)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E)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F)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G)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 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7)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8)退市风险。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存在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 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 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 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 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 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2、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汇率风险、(6)其他风险。
3、非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1)管理风险、(2)交易风险、(3)流动性风险、(4)运营风险、(5)道德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中融基金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