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接121版)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揭示第2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6、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7、份额折算后,在鹏华信息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信息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信息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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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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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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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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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20年11月19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1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