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9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1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网上发行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为63,798,000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1,135,580.00元。
4、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31.2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刊登日2020年11月18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
5、本次发行将向玲珑轮胎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约1:0.04905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A股总股本为1,309,714,41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9,192,951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1,300,521,46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63,797,079 股,约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的99.999%。公司无限售A股股本为1,297,160,81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9,192,951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无限售A股股本为1,287,967,86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63,181,263 股。其中,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须通过网上专用配售代码“760966”、配售简称“玲珑配售”行使优先认购权;原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须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行使优先认购权。原A股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6、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同时选择网上和网下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7、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约为20%:80%。如本次增发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8、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分为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优先认购部分(配售代码为“760966”,配售简称为“玲珑配售”)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部分(申购代码为“780966”,申购简称为“玲珑增发”)。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网上申购的不同申购代码适用对象、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等具体规定。
9、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增发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并须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11月20日(T日)15:00前(含T日)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足额存入申购资金。
10、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11月20日(T日)9:30~11:30,13:00~15:0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25日(T+3日)在《证券日报》刊登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本次增发发行结果。
11、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上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20年11月18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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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为63,798,000股A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31.2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刊登日2020年11月18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
4、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991,135,580.00元(含发行费用)。
5、网上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6、网上发行对象
(1)网上优先配售对象
网上优先配售对象为按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玲珑轮胎无限售条件A股股票的股东。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配售代码“760966”,配售简称为“玲珑配售”行使优先认购权。
(2)网上发行对象
所有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部分申购代码为“780966”,申购简称为“玲珑增发”。
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同时选择网上、网下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股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7、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玲珑轮胎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约1:0.04905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A股总股本为1,309,714,41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9,192,951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1,300,521,46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63,797,079股,约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的99.999%。
8、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约为20%:80%。如本次增发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办法”的相关内容。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当原A股股东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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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1、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2、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配售办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2020年11月20日,T日)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根据整体申购情况,协商确定网上和网下的最终发行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的有效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剩余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①公司原A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首先获得足额配售。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通过优先配售代码(“760966”)进行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认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数量乘以0.049055。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原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行使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认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数量乘以0.049055,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
②扣除公司原A股股东获得优先配售的股票外,其他有效申购将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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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发售: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780966”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中签率趋于一致,即a≈b。按照上述标准分入同一类型的申购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中签率。
三、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配售的安排
1、优先认购比例及数量
本次发行将向玲珑轮胎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约1:0.049055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A股总股本为1,309,714,41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9,192,951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1,300,521,46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63,797,079股,约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的99.999%。
2、优先认购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
(2)优先认购日:2020年11月20日(T日)。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20年11月20日(T日)。
逾期未行使权利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3、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的规定
(1)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60966”,配售简称为“玲珑配售”。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0年11月20日(T日)9:30~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2)申购价格为31.21元/股。
(3)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优先配售数量加总与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网上可优先认购总量一致。
(4)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申报的总数不能超过可优先配售数量的限额。如申购股数超过其可优先配售股数,则该申购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玲珑配售”可配证券余额。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各自具体的申购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玲珑配售”可配证券余额。
②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③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⑤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具体申购方法请参见本公告“四、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安排”相关内容。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仅有通过配售代码“760966”申报的有效申购可获得优先配售,通过代码“780966”申报的有效申购按照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规定进行发售。
四、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安排
1、网上申购的规定
(1)申购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
(2)申购代码为“780966”,申购简称为“玲珑增发”。
(2)申购价格为31.21元/股。
(3)每个股票账户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为1,300万股,如超出申购数量上限则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股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交所系统自动剔除。
(5)参与网上申购的每个股票账户应按照申购价格31.21元/股和申购股数于2020年11月20日(T日)之前(含T日)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及指定交易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
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11月20日(T日)之前(含T日)开立上交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11月20日(T日)之前(含T日)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0年11月20日(T日)之前(含T日)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价格和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委托单上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证券账户、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并确认其资金账户存款数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股票所需的款项。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填好的“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本人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在其交易柜台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收到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后,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并查有足够的资金后,即可接受委托买入。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3、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2020年11月23日(T+1日),各证券经营机构将申购款划至其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内。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的申购款不能及时入账,须在2020年11月23日(T+1日)提供有效银行划款凭证,并确保2020年11月24日(T+2日)上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前申购款入账。
2020年11月24日(T+2日),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核查,并由该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以申购款的实际到位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款,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申购配号。
2020年11月25日(T+3日),投资者通过原申购的各证券营业网点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0年11月25日(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日报》上公告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
2020年11月25日(T+3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于当日将抽签结果通过上交所卫星网络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并于次日在指定报刊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2020年11月26日(T+4日),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玲珑轮胎A股股票。
4、登记与结算
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部分按下述程序办理登记与结算手续:
(1)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1月23日(T+1日)至第三个交易日2020年11月25日(T+3日),登记公司对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的实际到账资金进行冻结。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交易日2020年11月25日(T+3日)发售股票,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网上发行配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交易日2020年11月26日(T+4日),登记公司对未获配售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余额,再由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将中签的申购款项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申购款后,将与网下申购款合并,并按照相关协议的规定将扣除承销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申购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网上发行配售结果进行。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网上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20年11月19日(T-1日),发行人拟就本次发行在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A股股东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股份和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原A股股东、投资者名下。
八、风险揭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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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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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