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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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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5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为重点发展现有的医药工业,扩展医药商业体系,充分利用武汉市地理优势及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拟变更公司住所,由“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变更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1)。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6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6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俊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可充分利用武汉市地理优势及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6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的具体说明

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拟变更住所,具体如下: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住所变更的原因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为重点发展现有的医药工业,扩展医药商业体系,充分利用武汉市地理优势及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决定变更公司住所。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可充分利用武汉市地理优势及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住所能更好地发展公司业务,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住所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住所变更符合公司发展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住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住所变更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所迁址的武汉市东西湖区是武汉市三大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开发区产业基础雄厚,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西部最大的台商投资区和湖北临空经济核心区。公司迁址武汉,旨在利用武汉市地理优势,重点发展现有的医药工业、医药商业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司在生产、研发、人才等领域多层次的投入,为公司发展医药大健康产业打下坚实基础;

2、本次迁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和享受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充分依靠和执行国家新时期的产业投资政策和金融政策,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变更住所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及最终批准内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62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2)邮编:710065

(3)联系人:李琼

(4)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86951472、0755-86951514

(5)邮箱:002411@biconya.com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必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如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照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