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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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的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100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18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发来的通知,获悉新华联控股与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海慧”)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12月28日,新华联控股和黄山海慧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协议有效期内(即2018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黄山海慧应与新华联控股保持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2)。

二、《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1月18日,新华联和黄山海慧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经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2018年12月2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三、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新华联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东之间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时,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394,681,755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61%;黄山海慧持有公司62,695,924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32%。2019年6月27日,新华联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2,75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0% 。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6日,新华联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20,000,073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9日、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

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前,新华联控股合计控制公司440,127,60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30%,其中新华联控股持有377,431,68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8%;黄山海慧持有公司62,695,924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2%。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后,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377,431,68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8%。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