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1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境外成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0-06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境外成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0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或等值外币。2020年9月25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300亿元。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交通银行境外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766号),同意本公司在境外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等值外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020年11月18日,本公司在境外市场完成发行28亿美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前5年每年派息率为3.8%,每5年调整一次,在本次债券发行后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派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支持业务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0-06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任德奇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9人,陈绍宗非执行董事、陈俊奎非执行董事、刘浩洋非执行董事、杨志威独立董事、石磊独立董事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5人,张民生股东监事、王学庆股东监事、李曜外部监事、陈汉文外部监事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候任独立董事李晓慧,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汪林平、常保升,股东监事候选人蔡允革,董事会秘书顾生及部分高管层成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汪林平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常保升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0年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物资捐赠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蔡允革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获得通过。

2.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会议的监票人。本公司法人股东代表汤艳婧女士、韦廷煌先生,监事关兴社先生,以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开叶律师于本次会议上共同负责了计票和监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开叶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不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