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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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0年11月20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3日暂停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自2020年11月24日起本金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基金代码:150271)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基金代码:150272)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并终止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150200)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150201)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并终止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 2020年11月18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58元,相对于当日0.730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为113.42%。截至2020年11月19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90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将于2020年11月20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1月20日10:30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代码:161726)。投资者如果在转换前高溢价买入或持有生物药B,转换后会因溢价消失遭受损失,请理性投资。

举例分析如下:

假定M投资者持有100万份生物药B,二级市场价格为1.726元,账面资产172.6万元。假定在份额转换基准日,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为0.9639元,溢价率则为79.06%,转换后M投资者账面资产将损失76.21万元,具体计算如下:

100万份×(生物药B二级市场价格1.726元 - 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0.9639元)=76.21万元。

据此,可以看出,生物药B二级市场的溢价越高,转换后生物药B的投资者损失越大。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母份额,基金代码:161726)不在二级市场交易,不存在折溢价,转换对持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投资者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止2020年11月18日,本基金各类份额的折溢价情况及所受具体影响如下:

2、生物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生物药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净值和生物药A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生物药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生物药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生物药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招商招惠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度第五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1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0年11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0年11月25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0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11月2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招商招乾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度第六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1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0年11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0年11月25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0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11月2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