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0-08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商品城”)于 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义国资办发〔2020〕51号),主要内容为:
1、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须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须按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和《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要求,认真严谨推进本激励计划实施,严格执行授予、解锁条件,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约束机制;
3、公司应切实加强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动态管理,并将激励计划推进及实施情况、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及国有控股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及时报我办备案。
公司将认真严谨地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0-08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朱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杭先生因组织上工作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朱杭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朱杭先生原任职期间为三年,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公告披露日,朱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朱杭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将由9人减少至8人,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展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朱杭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会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朱杭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就其辞职事宜需要知会公司股东的事项。
朱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杭先生在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