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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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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与2018年激励计划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苏璠、李项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苏璠、李项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的共计263,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涉及回购2018年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174,5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629,945元;涉及回购2019年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89,0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83,59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自2020年9月23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1)激励对象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苏璠、李项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曹荣明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戴琦、周成、夏菊香、王伟、苏璠、李项峰、曹荣明7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3,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3331035)。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回购注销实施申请

(二)经公司盖章、董事长签字的说明及承诺书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63822 债券简称:20豫园S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92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170.42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表决结果:同意2,170.4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诸炜红、范志韵、代东升、高尔岐、邵冲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范志韵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2,170.4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 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9) 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 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2,170.4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 报备文件

持有人会议决议